2026-03-11

別讓一首歌 毀掉整個月的營收

別讓一首歌 毀掉整個月的營收

走進一家裝潢質感的咖啡廳,空氣中飄散著豆香,耳邊傳來的是你最愛的西洋流行樂。

身為顧客,我們享受這種氛圍。 但身為老闆,你可能不知道,這段看似日常的背景音樂,背後隱藏著足以讓店面陷入危機的法律陷阱。

已有多起案例顯示,咖啡廳、餐廳、美容院因在營業場所播放未授權音樂,被著作權集管團體提告,判賠金額從數萬到百萬元不等。這不是危言聳聽,而是許多老闆每天都在冒的法律風險。

許多店家以為播放 YOUTUBE 或 SPOTIFY 是天經地義,卻不知道這已觸犯了著作權法中的「公開演出權」。

很多老闆問:「我明明買的是正版 CD,或是每個月都有付 PREMIUM 訂閱費,為什麼在我的店裡放音樂還會違法?」

這是創業者最常踩到的雷。當你買下一張正版 CD,或支付串流平台月費時,你取得的僅是該 CD 的所有權,或者是個人、非商用的使用權,並沒有買到詞曲作家或唱片公司的公開播放權。

例如 YOUTUBE 的服務條款就明確規定內容僅供個人非商業使用,音樂權利人授權給平台的範圍通常不包括商業公播。當你在營業場所透過手機、電腦或音響播放音樂給不特定的客人聽,就構成公開演出行為。

根據法院見解,廣播電台是單向推送,店家被動接收通常較無爭議;但 YOUTUBE 是互動選擇,店家主動選歌播放屬於主動演出,這在法律上有著根本性的差異。

至於開電視或聽廣播是否也踩雷,關鍵在於店家有沒有額外加裝設備。

如果你只是單純打開收音機或電視機開關,沒有另外加裝擴音器、喇叭,也沒有拉線到各個區域,純粹作為接收者通常不構成侵權。

然而,如果你為了讓店面每個角落都聽得到而加裝了擴大機、喇叭,或將訊號拉到各樓層與房間,這種增設設備擴大播送效果的行為就涉及了「公開演出」與「公開播送」,必須事先取得授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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